各院系、中心:
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云南省高职高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称:《申报指南》)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申报指南》的项目类别,我校申报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分为校级统筹申报项目和院系、中心对口选择申报项目。
1、校级统筹申报项目
学校统筹项目包括培训者及管理者培训项目、助教培训示范性项目、青年教辅人员培训项目、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建设项目和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由教务处统筹安排申报。
2、院系、中心对口申报项目
《申报指南》中除学校统筹申报的5个项目外,其余项目由院系、中心对口选择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请拟申报项目的院系、中心,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明确拟申报项目的材料要求(包括电子和纸质材料),严格按照申报项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项目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其中: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本、专科]、高职高专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高职高专院校公共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逾期未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项目申报,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3、报送方式: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杨根成邮箱:281227306@qq.com;专科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尹琳珊邮箱:329346813@qq.com。
三、项目评选及推荐
1、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同时进行。校级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表格以省级项目为准,同时参照《普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其中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校级项目4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校级项目15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3项。
2、各院系、中心申报项目上报汇总后,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评审时间:2014年4月22—25日。
3、申报项目被省级立项的,同时确立为校级立项。
四、项目资助和奖励
1、省级立项项目,除省级配套的建设经费外,还有校级经费资助,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
2、申报项目的立项奖励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工作要求
1、院系、中心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广泛宣传动员,将申报工作安排要求传达到院系、中心每一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学习《申报指南》,领会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切记个别指定,切实做好2014年度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教务处将对各院系、中心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2、请各院系、中心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把申报材料的质量,组织院系、中心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遴选、评审,并在项目申报书(推荐表)学校意见一栏签署院系、中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教务处,同时填报《普洱学院2014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3、申报项目材料因院系、中心审核不严格,出现有造假行为者,实行项目追溯机制,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和教学事故处理,所在院系、中心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申报人三年内职称评定一票否决。
4、申报期间,教务处受理相关的申诉、咨询,联系电话:2307782。
附件:《普洱学院2014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2014年4月2日
附件:
普洱学院2014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院系、中心(盖章): 填报日期:
序 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人 |
类别(本/专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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